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供给侧结构改革对劳动法提供完善和改进建议

发布日期:2019-10-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供给侧结构改革指的就是说以提升供应质量为起始点,通过改革来整顿结构,提升全要素的生产率,更好地满足社会群众的需求。劳动力是生产要素之一,劳动力资源素质、劳动力资源结构等方面都会影响到劳动关系。因此,劳动法应该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完善和改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的劳动法。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改革; 劳动力; 作出回应; 劳动法; 完善;

  一、供给侧结构对劳动关系具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度

  首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影响到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趋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解决产能剩余过多以及完善产业构造的问题中,避免不了出现失业的情况。在刚开始进行改革的时候,有着行政机构和体制对传统产业的支持,就业率有很大可能性出现快速增加的情况,但等到改革彻底深入以后,市场淘汰率会不断升高,传统产业处于被淘汰的阶段,新兴产业也没有那么快稳定,致使失业几率不断在增加,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要等到新兴产业完全稳定发展之后,才会出现转折点,改善失业的问题。加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要求产业达到中高端水平,要将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的比重上调,降低传统工作的比重。因此,这就影响到了劳动力资源结构,产品生产单位的劳动力需求量不断在下降,非产品生产部门的劳动力需求量就不断在增加;并且劳动力市场的职位分布也出现了新的情况,就是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熟练工作人员等所占的比例一直在上升,工业、农业的劳动力一直慢慢的转移到贸易以及其他服务行业中。除此之外,企业在进行转型优化的时候,也需要大量的人才,对于人才的需求量都比过去更加强烈。这些变化都对我国劳动力资源结构有着很大的影响。

劳动法

  二、供给侧结构改革的目标对劳动法的要求

  首先要提高目前劳动力资源的质量,加强劳动者的竞争意识,改善劳动力中低端供给和中高端需求之间的矛盾;接着要提升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效率,劳动力资源可以不受拘束的流动是目前市场经济的要求,这样可以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还要尽可能的降低劳动力资源成本,减少成本支出费用是目前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关键目标之一,减少劳动力资源成本指的是除开减少人工工资以外的其他人工费用支出,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还全面照顾到了多方的承受压力。最后就是要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将民生保障的工作完成好,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妨碍作用力就降低,改革道路会变得更加顺利,将社会政策的保障民生工作做好,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才可以更好地呈现出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效果。

  三、供给侧结构改革下劳动法的回应与完善

  (一)根据目前的新经济状况,制定保护劳动者的新体系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刺激许多崭新的经济形态出现,几乎都是借助了互联网这个平台创新各种经营模式,这些与传统产业完全不一样,其为经济市场注入了创新动力,但是这也会在保护从业者合法权益的时候带来严峻的考验,这会抨击到传统的劳动法。怎样合理限制不断在萌生的、不变准的就业新形态,是目前劳动立法需要面对并且解决的问题。因此,要制定保护劳动者的新体系,适当地进行倾斜保护,这样才可以确保劳动者能够走上高质量的就业趋势。

  (二)根据劳动者的类别,对劳动者实行特殊保护

  目前,我国劳动法对全体劳动者都是实施完全统一的保护手段,这不仅会造成对相对于弱势的劳动群体保护力度不足,还会出现对处于优势的劳动者倾斜保护过高。因此,根据劳动者的类别,将劳动者分成强势、普通以及弱势三个类别,分别提供不同层次的法律保护,对劳动者执行针对性的保护,这样不单单可以做到对劳动者之间的公平公正,还能够避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利益的事情产生纷争情况出现,确保劳动力市场灵活敏捷性。

  (三)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立法,注重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职责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影响到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趋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解决产能剩余过多以及完善产业构造的问题中,无法避免得了出现失业的情况。面对着就业压力,解决一些特殊劳动者的就业问题是政府完善就业政策的关键工作任务。政府的政策必须要具有针对性,让劳动者在失业之前就能够获得新的就业机会,或者让失业、在家待业的劳动者能够尽快的有就业的机会。为了更加方便劳动者找工作,必须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立法,要着重于发展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注重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职责,对特殊的劳动者提供就业帮助。

  四、总结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目前我国经济市场的热门词汇,其以提升供给质量为起始点,采用改革的方式来促进结构完善,纠正要素配置扭曲,提升全要素的生产率,更好地满足社会群众的需求。但是供给侧结构对劳动关系具有着深远影响,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要制定相对应的方案和措施,对劳动法契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作出回应与完善。

  参考文献
  [1] 陈乃新,季任天。论实现新发展理念的经济法改革---以加强劳动力权的保护为视角[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6)。
  [2] 武力。经济新常态下的新发展理念和内涵---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几点体会[J].中共党史研究,2015(11)。
  [3] 李伟舜。关于经济管理法律行为可持续发展理念若干问题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12(3)。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