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 >> 查看资料

民事诉讼第二审的流程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9-10-2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1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3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骏凯律师
江苏无锡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20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