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9-10-24 作者:邓普云律师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双方应具备什么条件呢? 1个回答0
-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委托律师吗 5个回答0
- 请律师拟定遗赠扶养协议要准备什么材料 6个回答0
-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需要什么资料 9个回答0
-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同点是什么?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