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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买房登记对方一人名下,离婚时如何争取房屋财产份额?

发布日期:2019-10-24    作者:庄荣华律师

南京中院离婚二审(多分财产)
婚姻遭遇:
长期分居,痛苦持续,无法协议离婚,对方拒绝分割房屋份额

离婚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离婚!!!

目标:
争取离婚,财产分割依法保护女方权益

诉讼简要经过:
南京中院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个月拿到离婚调解书

南京中院少年庭-武琼、徐松松、陈晓霞法官
立案时间2019年5月29日
离婚时间2019年7月3日【离婚生效时间】

案件结果:
1、离婚
2、在一审基础之上,对方再多支付我方24000元
3、一次性了解再无纠葛

离婚感受:
        当拿到离婚调解书的那一刻,所有的辛酸和委屈得到了释放满足,所有的离婚理由和离婚决心得到了正面的肯定。 虽然这段婚姻给自己太多的痛苦,但人生应有的好心情回来了,压抑和不爽全部消散,诉讼的小折腾完成了大愿望,一切都是值得。 拿到这个结果,当事人家人也非常高兴,替当事人高兴,很多不愿意说、不方便说的事情,自己终于迈出正确的一步解决完自己不幸的婚姻
这次离婚不仅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也圆满了父母的心愿,一家人又过上了平静、安逸的生活。
回头看看
这份命运的转折从这里开始:
立案、起诉、举证、质证、辩论能力是律师的底层能力,但在真正实战的冲突和重大利益争夺时底层能力可能并不能为你做什么!
裁判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9)苏01民终号
上诉人:A,女,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B,男,汉族。
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 019年5月2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经本院依法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即日起离婚。
二、对方共计支付我方1042204.06元【比一审增加24000】
三、双方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案件受理费24 0元,因调解减半收取为1 2 0元,由上诉人人A自愿负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七月三日

本案属于离婚案件二审法律程序,双方均上诉。
对方希望在一审判决数额的基础上大幅降低应当支付我方的数额
而我方也希望能够在一审的基础上能够再行增加相应财产数额
最终二审法院在全面了解各方情况、证据、事实和法律意见的基础上
进行了多轮调解,最终对方放弃自己的上诉请求,我方也酌情退让了份额
达成了全面调解离婚,我方二审最终仍有相应收获,当事人满意案件结果。


情绪和心情
从对离婚一知半解、茫然无措
与庄荣华律师面谈20分钟(免费咨询)
清晰的知晓离婚的法定条件、酌定理由、律师的隐秘技巧

从离婚目标模糊不坚定-恐惧离婚的结果
再与庄荣华律师深度交换意见15分钟(免费咨询)
斩钉截铁、不假思索做出速战速决的离婚决心

从开始担心庭审自己说错话、丑态百出
到看到庄荣华律师的开庭预案与诉讼图表梳理、分布流程
安心由庄荣华律师全权代理发言
从容自信

从想离婚、要离婚,但诚惶诚恐迟迟不愿意迈出第一步
到拿到离婚判决书的那一刻的时候深刻明白
想离婚就一定要趁早,行动是治愈绝望唯一的方式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问:第一次起诉离婚开庭前原告撤诉了,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是被算作第一次起诉,还是第二次起诉?
        答:关于这个两次起诉的事情,确实在实践中有这么一个问题,因为关于离婚呢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在审判实践中,如果没有法定情形的话,第一次起诉通常会判不离婚,如果被告坚决不同意,这个时候,我们六个月之后就需要再次起诉。我们再次起诉的时候,这个时候大部分就可以说一个比较高的比例,法官会判决离婚。但是在实践中,比如说双方可能和好,或者说因为一些别的不可抗力的因素,可能会存在一个撤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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