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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成功取保-12月8日释放

发布日期:2019-10-28    作者:庄荣华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秦淮区罪出售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 成功37天取保候审
案情介绍:
        本案南京当事人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人数众多的共同犯罪】被司法机关刑事立案,当事人家属报以万分急切的心情找到南京刑事律师庄荣华全程为其辩护代理。
        接案后庄律师及时并多次会见嫌疑人,同时与嫌疑人解释法律规定和自己的诉讼权利,对于一些基本常见的刑事案件问题作出详细的沟通和交代。
律师办案: 
        在侦查阶段,律师发挥自己专业的刑事案件第一阶段取保候审的独有经验,综合的提供律师辩护意见,最终在嫌疑人羁押37天的时候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
案件结果:
本案嫌疑人未被逮捕羁押,成功在公安机关阶段予以取保候审 [10000元保证金]。
取保候审后,庄荣华律师继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辩护服务。
至此本案刑事拘留阶段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刑事案件办理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刑事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刑事司法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刑事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刑事案件家属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刑事诉讼活动之中获取优势。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秦公(夫)取保字【2017】X号
犯罪嫌疑人A,性别:男。 
        我局正在侦查“某某出售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7年12月8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交纳保证金10000元。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2017-12-8
律师寄语: 
        我们的心要常常保持清净无杂,以一颗真诚、慈悲、平等的心对待一切众生,永远不跟众生对立,化解矛盾,这叫佛法。常存一颗爱心,关心一切人,爱护一切物,爱世人,做社会大众的表率,别人对我们不善忘记掉,不放在心里,转变观念,把不善的事转成最善的事。 
        附:取保候审申请书家属版众所周知,取保候审在刑事案件中是经常会用到的,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很多犯罪嫌疑人的家属都会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的。那么,取保候审申请书家属版是怎么样的呢?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要求取保候审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保证随传随到,并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犯罪嫌疑人可正常工作和生活,相当于我们在影视片中看到的西方国家的保释。
  我国近年来的刑事政策之一就是"慎用羁押"措施,对于轻微刑事犯罪一般不采取羁押措施,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后,犯罪嫌疑人及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申请取保候审,而且成功率比较大。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三、取保候审申请书家属版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
  身份证号: 系犯罪嫌疑人XX之X,手机: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年 月 日 市 区XX以涉嫌XX对XX刑事拘留。现羁押于 市 区XX看守所。申请人及XX本人均向贵X提出了对其取保候审。
  对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本案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之前无任何前科,无任何不良记录。平时工作认真负责,表现极为良好。其在XX有固定的住处(XX市××区××街区X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XX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X批准。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XXXX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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