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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要坐牢!

发布日期:2019-11-08    作者:张颖律师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律界为此沸腾,高利贷入刑板上钉钉。可相比之下,普通大众对此关注并不大。也难怪,谁让本周大瓜不断,枯燥的法律的确让人难以提起兴趣。

        可,江一燕得没得设计奖、李国庆是不是双性恋都影响不了你的生活,但,本《意见》却必定将有人欢喜有人愁。 

        愁的是放高利贷的。 

        请敲响警钟!放高利贷要坐牢了。 

        《意见》明确,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放高利贷要坐牢了!这是多少人盼星星盼月亮盼来的。敲黑板!如果你符合下述条件,那将涉嫌非法经营罪。 

一旦构成非法经营罪,将面临怎样的刑期?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一旦高利贷入刑,轻则判处罚金,重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刑。

哪些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但单次非法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五)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接近“情节严重”的数额、数量起点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②、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

哪些情况下,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2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7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

(五)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接近“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数量起点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②、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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