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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002147)索赔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12    作者:齐程军律师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新光圆成(002147)
虚假陈述索赔案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征集工作。
        2019年3月29日晚间,新光圆成(002147)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及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10月30日晚间,新光圆成披露《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中揭示了新光圆成公司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主债务人主要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初步判断,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之间买入并持有的新光圆成的股民,可准备发起索赔。(具体索赔条件可能根据证监会调查进展调整,请投资者关注齐程军律师团队发布的案件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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