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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大佬薛荣年案”首度披露 涉嫌内幕交易获利超5亿

发布日期:2019-11-19    作者:方乐律师

“投行大佬薛荣年案”首度披露 
        2014年9月,上市公司东源电器宣布与安徽国轩高科重组复牌,此后股价连拉了10个涨停板。而在其停牌之前,一个名叫“陈海啸”的人连续重仓买入股票,“突击”成为公司10大流通股东之一,复牌后迅速套现巨额利润离场。 
        据蚌埠市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陈海啸系安徽皖瑞税务师事务所原负责人。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3月31日,薛荣年作为东源电器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重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陈海啸多次接触。4个多月里,陈海啸累计耗资6919万余元买入东源电器1022万余股。在2014年9月10日东源电器公告重大重组信息并复牌后,陈海啸于19日和24日两个交易日,将所持东源电器股票全部卖出,获利10381万余元。
什么是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罪是利用内幕信息实施的。
        根据《证券法》第75条之规定,所谓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谈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下列各项信息皆属内幕信息:(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十三)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十四)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十五)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十六)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十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十八)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十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但是,内幕消息不包括运用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对证券市场作出的预测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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