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合同常识 >> 查看资料

合同诉讼的二审程序

发布日期:2019-11-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的,也可以径行判决或裁定。如开庭,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撤销。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二审人民法院可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查明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二审人民法院所作改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从即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动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王天军律师
河北沧州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1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