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怎样补办单位解除合同

发布日期:2019-12-14    作者:姚雷律师

现实生活中,单位解除合同于职工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日后的工作以及保险问题,那么发生单位解除合同丢失的情况时,要如何补办单位解除合同呢?一、怎么补办单位解除合同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用人单位都有存档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 
      二、解除合同证明概念与作用 
      1、概念: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用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法律事实的,为了体现对外的效力,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无须加盖单位内部的其他印章。 
      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的注意事项: 
      第一、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三、在此过程中,公司有劳动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 
      2、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证明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给你以后入职的单位出示,来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新的用人单位才会正式录用你,并与你订立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否则新单位无法判断你是否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你没有这个证明,那么新的用人单位无法录用你,因为如果你入职后与原来单位发生纠纷,新单位是需要负连带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两份,一份在原单位人事部门保存,需保存2年以上备查,另一份由劳动者本人保管,用以在新单位入职时证明。此证明不需要交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根本没有权利接收此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解除合同的法律知识,在此要提醒各位要保管好自己的解除合同以及解除合同证明的相关资料,这样才能更好地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此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