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涉嫌保健品公司诈骗罪一案成功辩护取得轻判
发布日期:2019-12-21 作者:郑源良律师
关键词:公司、诈骗、刑事辩护
基本案情:
2017年,李某入职广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职销售人员一职,在公司培训后,多次以所谓“教授”“专家”身份,夸大某营养品的功效,网上销售壮阳药等保健药品。因多地受害者先后报案,广州某区公安分局对此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最终于2018年6月11日对该公司全体人员实施刑事拘留。李某亦一同被抓获归案。为此,家属万分着急,于是2018年6月15日当委托本律师介入,进行辩护。
处理结果:
本律师介入后迅速对本案进行研究分析,及时会见了李某,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引,并制定了详细的辩护方案。多次与检察官当面交流辩护意见,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的情况下,签署了相应的认罪认罚的文件。
2019年5月10日,经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李某构成诈骗罪,因属于从犯,且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为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家属亦对本律师的辩护工作表达满意及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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