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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保证期间,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吗?

发布日期:2019-12-23    作者:姚雷律师
担保责任可以免除,或许很多人都知道,但哪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呢?未约定保证期间,是否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呢?这是担保人和债权人需要知道的事情,否则自身的权益就有可能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未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人仍担责
        担保期间,是担保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到债权人与担保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设定担保时,双方一般都会明确约定担保期间,而债权人也会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那如果未约定担保期间,担保人是不是就不需要履行担保责任?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双方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可以适用法定担保期间,在法定担保期间内,担保人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而债权人逾期未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清偿债务人剩余债务的,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而事实上,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如存在以下情形时,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当然了,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的情况,不限于上述的常见的情形,仍有其他能免除担保责任的情况。要是债权人与担保人因是否履行担保而发生纠纷,有无法协商处理的,可咨询合同专业的律师后,再确定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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