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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老师遇人不淑遭遇家暴,起诉离婚迅速脱离苦海

发布日期:2020-01-08    作者:谢保平律师

        小A是一名温婉的钢琴老师,一次朋友的聚会中认识了儒雅帅气的小B。在小B疯狂的追求下,三个月后小A便答应了小B的求婚。
        可是婚后不久,小A便发现丈夫小B的脾气暴躁易怒,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对其恶语相向、拳打脚踢。一次家暴后,小A选择了报警,经过派出所民警思想教育后,小B表示改正错误。可是没过多久,小B又因为一点小事对其实施了家暴,致其全身软组织挫伤。
        小A找小B协商离婚,但小B一直避而不谈。后小A搬至父母家居住,小B经常上门吵闹,摔打小A父母家中物品以及推搡殴打其父母。

        最终小A委托律师进行起诉离婚,在充分的证据材料面前,经法院的调解,小A终于从一段痛苦的婚姻生活中摆脱出来,迎接自己的新生活。在法院,男方还要求返还彩礼等其他赠与物,均被律师驳回。
        如果爱情已堕入婚姻坟墓,而婚姻已无再挽回可能,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在保留家暴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婚姻法有规定,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方因家庭暴力想离婚的,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证人证言,还有以前发生家庭暴力的相应的照片、视频等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面对婚姻中的家暴行为,应该要能勇于反抗。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部分情节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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