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违规从事期货交易被法院确认无效

发布日期:2020-02-14    作者:姚艳艳律师
  ——张平诉青海省铭爵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许昌市金铭玉语珠宝有限公司等期货交易纠纷案
  案情简介:青海省铭爵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系一家主要提供白银等现货交易市场服务的交易场所,不具备开展期货交易资质。张平经人介绍在该公司交易软件上进行买卖白银等交易,不断亏损。2016年年初交易软件无法登录,资金无法取回,导致纠纷产生。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案涉交易具有标准化合约集中交易特征,采用预付交易保证金形式进行,实行T+1资金清算原则,所有交易均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未发生实物交收,属名为现货实为期货交易。铭爵公司未经批准开展期货交易活动,依法应当认定其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案涉交易无效,铭爵公司应当对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李曙光教授点评:本案系地方各类交易场所未经批准非法开展期货交易引发的纠纷案件。《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指出,期货交易具有特殊的金融属性和风险属性,直接关系到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在经批准的特定交易场所,遵循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进行。铭爵公司作为现货交易市场服务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开展期货交易活动,涉案数额巨大,投资者众多,影响范围广。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涉交易的非法期货交易性质,并依法认定交易行为无效,对于保障清理整理各类交易场所专项工作持续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7.结构化信托的劣后级受益人不得先于优先级受益人请求分配信托利益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姜万东律师
安徽合肥
吴郑伟律师
福建泉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汪克强律师
湖北潜江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