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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0到1玩转知识产权,疫后一个中小企业的创新之路(商标篇)

发布日期:2020-02-15    作者:陆小芳律师

老王是扬州本地一家小企业主,一场突入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让本就艰难的企业陷入了危机。疫情过后,老王决定一切从头再来,走出一条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新路。他聘请了北京市**(扬州)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专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下面是老王和团队律师的问答对话:

一、企业名称、商标篇
1、问:律师,一切从头再来,就从给企业起一个响亮的名称开始吧,我的企业是做毛绒玩具的,我觉得“乐高”这个名字不错,企业名称变更成“扬州乐高玩具有限公司”可以么?
      答:不可以。据我所知,“乐高”是世界知名玩具商丹麦乐高博士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我国法律禁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的行为,此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另外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的字号、简称等也是不可以用的。企业要主动避让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否则日后可能会惹来不必要的官司。
      法条链接: 《反不正当竞争》第6条第2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2、问:“乐高”不能做为企业名称用,我就把它印在玩具产品的包装上当商标用吧,可以么?
      答:不可以。商标使用前需要检索,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网址//sbjcnipa.gov.cn)自行查询是否有在先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明确没有侵权风险才可以对外使用。根据我的检索,中文“乐高”及英文“LEGO”这个商标已经被丹麦乐高博士有限公司在第28类玩具相关的产品上核准注册了,如果您直接用的话,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
      法条链接: 《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问:我思冥想苦想终于想到一个好的商标名称“天下第一玩具”,我可以获得注册么?
      答:“天下第一玩具”这个商标也是有风险的。“天下第一玩具”因为夸大了宣传,容易误导消费者而可能无法获得注册。一个商标要顺利获得注册,应当具备显著性,不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冲突,不含有中外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元素,不包含县级以上地名,不存在夸大和欺骗消费者的因素,也不会造成社会的的不良影响等。现在商标库里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有上千万个,注册商标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了,如果您想到一个寓意美好、合法合规、朗朗上口、又容易让人记住的商标,请务必及早申请注册。
      法条链接:《商标法》第10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4、问:我要申请注册商标,申请商标费用多少?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答:您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提交电子申请件,注册商标官费为270元/件,所需文件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一般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1-2个月会收到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9-12个用会知道商标是否注册成功。商标申请虽然程序不复杂,但成功与否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提交申请。
      法条链接:《商标法》第10条规定: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5、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我的商标申请后,我的商标是不是可以标注TM或是圆圈R呢? 
      答:TM为英文“Trademark”的缩写,翻译成中文就是商标的意思。我国法律对TM标志的使用没有规定,使用人可以自愿使用,建议在未注册或申请中的商标使用TM标志,这至少向其它商家宣告这是我的商标,相关人士请绕行。 “R”是英文注册“Register”的首字母,只有拿到商标证书后,才可以标注圆圈R,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如果在没有获得授权前就标注圆圈R,会面临行政处罚哦。
      法条链接:《商标法》第9条规定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6、问:我的商标获得注册后,我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字体和颜色不满意,我想修改一下使用,可以么?
      答:不可以。权利人使用的商标应当和已经注册的商标一致,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会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严重的可能商标会被撤销。如果必须要改变商标的设计和颜色,建议重新注册新的商标。
      法条链接:《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7、问:商标注册拿到商标证书,是不是就一劳永逸了?
      答:情况不是这样。商标的保护期限是10年,10年保护期满后,如果权利人还想使用该商标,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续展手续。 权利人的商标获得注册后不能束之高阁,还应当合法合规的使用,防范有人提出撤销商标三年不使用申请,导致商标被撤销。
      法条链接:《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40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8、问:您说的“撤销商标三年不使用”是什么意思,我该怎么应对呢?
      答:商标核准注册后,在三年内没有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该商标。商标的资源是有限的,这一制度的设计也是防范有人恶意囤积、抢注商标造成商标资源的浪费。 建议商标注册后要保存使用的证据,如交易的合同和发票、广告物品、产品检验报告、商标的印制证明、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证明材料等,有了这些使用证明,即使遇到商标撤三申请您就可以从容应对。
      法条链接:《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9、问:我的企业迁入了政府新规划的科技园区,我的商标证上的地址要变更么?
      答:一定要变更。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若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注册商标变更申请,如果不变更,面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商标会被撤销。 另外,如果有人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您可能因无法收到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送的通知而错失答辩机会,导致商标被撤销。事实上确有企业一年后才发现商标被撤销的惨痛教训。
      法条链接:《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10、问:我的商标注册通过了,很快发现市场上有同行冒用了我的商标,怎么办?
      答:如果有人冒用了您的商标,您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制止侵权行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1) 发送律师函: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分析判断,向对方发送律师函,起到警告和震慑作用。
      2) 行政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责令侵权方停止侵权外,同时并处罚款,最离可达25万。
      3) 法院诉讼:停止使用商标,还可能登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权利人损失、法定赔偿最高可达500万元。
      4) 刑事责任:如果侵权产品数额足够大,如销售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权利人一旦报案,有可能面临着严重的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商标法》第60条规定:有本法第57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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