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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丈夫对情人的赠与无效,需注意什么?

发布日期:2020-02-27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需注意要证明丈夫与其情人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丈夫转账给其情人的行为是赠与。如下面这个案件,妻子只有丈夫对情人的转账记录,最终法院认为不能证明是赠与,最终驳回了妻子是起诉。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 欧女上诉认为,案外人游男与李女之间存在赠与合同关系,游男多次向李女转账款项,且双方之间存在不正当情人关系,故李女应返还所取得的相应款项。对此,本院认为,欧女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游男与李女之间存在赠与的意思表示,虽然游男向李女支付款项,但欧女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也无法反映出每笔款项的具体性质和用途。实践中,个人之间支付款项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包括借款、周转、往来款等,本案中欧女所举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其所主张的款项赠与的事实。微信转账记录中的部分备注,也不足以认定涉案款项的性质系赠与。欧女提交的通话录音记录亦不足以证明赠与关系的成立。综上所述,本院认为,欧女的举证不足以证明涉案款项性质系赠与以及游男与李女之间的不正当情人关系,故对欧女主张李女返还款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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