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离婚时,结婚登记前的嫁妆,能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吗

发布日期:2020-03-17    作者:陈娟律师

如果是二人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司法实践中一般视为女方家人对女人个人的赠与,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案例参考:
1、(2019)藏2424民初33号 久阿措与阿东离婚纠纷案
        法院认为:对于原告久某主张的返还其嫁妆的诉讼请求,因嫁妆一般视为女方婚前财产,且均为女方个人首饰,故本院予以支持。
2、(2019)湘0181民初9414号 李某与罗某离婚纠纷案
        法院认为:关于嫁妆。结婚时被告置办的嫁妆有:电脑、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各1台,沙发1套,电视柜1个,被子两套。嫁妆系被告的婚前个人财产,双方离婚后被告的个人财产应归被告所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王骏凯律师
江苏无锡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