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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交通事故处理技巧

发布日期:2020-03-25    作者:李玉华律师

 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这是在平时咨询最多的一个问题,不是专业做交通事故的律师一时半会还真说不清楚,为此,通过此表格可以清楚的呈现给朋友们,供参考。
一、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
赔偿项目
计算方法

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误工费
A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B类:受害人没有有固定收入,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护理人员无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一般按照受诉法院当地居民服务业标准计算,经鉴定护理依赖的,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
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
(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此时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倍。(6个月)

残疾死亡赔偿金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残疾的)×比例系数;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1.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因个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和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会有较大差异。目前辽宁地区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的比例×3年;死亡×6年;
注意事项
司法实践操作中:在诉讼中,注意该费用应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商业保险中没有精神损失的赔偿项目。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残疾辅助器具费以补偿伤者的实际损失为目的,对使用年限具有显著可能超过二十年的伤者,其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按照伤者的实际使用器具的单价计算至平均寿命七十周岁。
若残疾者在年满七十周岁前便死亡的,对于未实际发生但侵权人已经支付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由残疾者一方返还给侵权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未成年的:被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被抚养人数×20(年)×伤残赔偿指数。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财产损失
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营车辆停运损失;非经营车辆替代支出的交通费等等)。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时限表

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没有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交警队做出相应记录之日起几日内做出决定是否受理决定?
3日内

2、交通事故,如果车辆需要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委托时限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几日内委托?
3日内

尸体检验应在死亡之日起几日内委托?
3日内

检验、鉴定的时限不超过多少日?
20日

超过20日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多少日?
60日

检验、鉴定报告自交管部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之日起几日内送达?
2日内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在收到结论之日起几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3日内

3、检验、鉴定后车辆、行驶证、扣押的物品自结论确定之日起几日内交管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
5日内

4、尸体检验结束后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几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10日内

如果是无名尸的话,应当刊登认尸启示,一般期限是多少日?
30日

5、事故认定书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几日内做出?
10日内

交通肇事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之日起几日内做出?
10日内

逃逸未侦破,受害方书面申请的,自接到申请后几日内制作认定书?
10日内

需要检验、鉴定的,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几日内做出?
5日内

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的,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几日内申请复议?(这个时间要记牢)
3日内

上级交管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30日内

6、交警队可以扣押车辆的时间最长:多少日?(是指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
40日

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是几日?
5日

检验、鉴定应当在多少日内完成?
20日内

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多少日?
10日

检验、鉴定完成后几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5日内

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扣押时间几日?
10日

7、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几年?
1年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几年?
2年

交通事故的审理期限:一审普通程序为几个月?
6个月

一审简易程序为几个月?
3个月

如果构成伤残的,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颅脑类伤残:治疗终结后几个月?(鉴定的期限不计入审限)
6个月

其他身体部位受伤:治疗终结后几个月?
3个月

上诉期:自收到判决书后几日内?
15日内

二审的审理期限:普通程序几个月?
3个月

二审的审理期限:简易程序几个月?
1.5个月

申请执行的期限:自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几年内?
2年内

执行案件的审限:自立执行案后几个月?
6个月

8、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几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10日内

并于几日内制作调解书?
10日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几日前通知当事人?
3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几日?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10日

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几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30日内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几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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