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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法定程序强拆房屋,被法院确认违法!

发布日期:2020-03-31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黄先生
【代理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 崔**律师、桑**律师
【被告】福建省福州市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

案情简介
        黄先生在福州市某村拥有一处私房并在此生活居住,后该区域集体土地面临征收,黄先生与征收方未能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 。2017年9月29日,不明身份人员在未出示合法有效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将黄先生上述房屋非法强制拆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先生决定委托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崔**律师、桑**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律师介入后,分析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并通过福州市公安局某分局提供的材料,获悉系某镇政府实施了上述强拆行为,随即指导黄先生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某镇政府于2017年9月29日强制拆除黄先生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庭审过程中,被告某镇政府辩称黄先生案涉房屋很大一部分面积属于未经审批而建设的违法房屋,被告作为当地镇政府,有权通知限期改正和拆除。对此,京平律师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便拆除违建也要遵守法定程序。本案中,某镇政府在强制拆除黄先生案涉房屋前,仅作出《交地清表通知》,未履行其他相关法定程序,应确认其强拆行为违法。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确认被告福州市某镇政府于2017年9月29日强制拆除原告黄先生在某村所建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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