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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不予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0-04-03    作者:方乐律师

一、彩礼不予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符合彩礼退还情形的,向人民法院主张退还彩礼,人民法院是不支付的,例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居住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闪婚又闪离可以返还彩礼吗 
        闪婚又闪离能不能主张返还彩礼,可以先确定是否属于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
1、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比如结婚后就开始分居生活的,再之后双方又离婚的。 
        不过,这里需要明确怎样算是共同生活:
        (1)双方有共同的住所,比如说双方一起租房子或者买房子住; 
        (2)夫妻间有正常的性生活; 
        (3)夫妻有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 
        (4)夫妻尽到了相互扶助的义务; 
        (5)夫妻尽到了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
2、给付彩礼后,双方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并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是指不超过一年时间,而后双方又迅速离婚的。 
        因此,闪婚又闪离的,能不能主张返还彩礼,一个是看双方是否有共同生活,第二个是看是否导致另一方生活困难,所以这并不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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