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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案件申诉流程?

发布日期:2020-04-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劳动纠纷案件申诉流程

      劳动纠纷案件一般是通过劳动调解或者仲裁解决的,申请劳动调解、仲裁的,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程序提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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