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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签订财产分配协议后未办理过户还有效吗?

发布日期:2020-04-08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有效。协议约定共有房产归属,即便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亦有效,应当履行
       相关案例:婚后,男方、女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双方婚后购买某房屋,现登记在双方名下(共同共有),现男方自愿将男方的份额转到女方名下,男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的所有权益(后双方并未按照上述协议变更产权)。
       协议签订后数月,男方至法院起诉离婚。男方认为:双方所签订的财产分配协议系被迫所写,要求撤销该协议。涉案某房屋归男方所有,由男方给付女方40%房屋折价款。
       女方认为:双方基于和好过日子签订了财产分配协议。根据该协议,男方所有的房产份额归女方所有。如果离婚,即应按照该协议履行。
       法院判定: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系在双方夫妻关系和睦的前提下签订,系双方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分配作出的约定,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后虽未按协议变更产权,但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故在离婚的基础上,该房屋产权应归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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