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不服征地行政行为,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吗?
发布日期:2020-04-09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可以,只要征地对村民的实体权益产生了影响,村民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原告陈某等24人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问题。《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吴川市政府于2013年征收良美村土地565.2208亩,根据良美村被征地村民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情况可以确定,陈某等24人承包良美村的耕地被征收,吴川市政府的征收行为对陈某等24人承包土地的实体权益产生了影响,陈某等24人针对吴川市政府作出的征收行为提起本案诉讼,依法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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