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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房改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0-04-09    作者:张国权律师
“二次房改是外界的称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部的标准说法是,‘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那么对于二次房改是什么意思?二次房改的最新政策是什么?什么情况能参加二次房改?
  一、二次房改是什么意思
  在社会舆论和上百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动下,二次房改有了实质性进展。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和迟夙生分别领衔30余位人大代表提出的深化二次房改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已经列入11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议案。 据了解,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和迟夙生分别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和"深化二次房改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
  两位代表议案的核心内容都是,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供应对象是占城镇人口60%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根本目的是解决夹心阶层的住房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三三制)。
  三种住房制度指的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制度、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针对高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体制。而相应的三类供地方式也分别为: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四定两竞"招标用地和商品房的"招拍挂"方式供地。三支队伍则是政府和民间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及建筑开发商共同参与。
  列入人大的正式议案中,这对推动二次房改有重要的意义。
二次房改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二、二次房改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二次房改,从08年6月份以来一些专家学者不断提出,后终于引起了高层的注意。2009年10月,一个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住房与改革发展司和政策研究中心等相关司局一把手参与的调研小组,已开始调研十年房改的得与失,探索住房制度该走一个什么样的模式。
  1、目标调整住房结构实现“住有所居”
  据权威人士透露,此次“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是为了完成国家深化改革具体工作中对于房地产改革的安排,正由住建部改革发展司牵头组建团队制定。
  “在中国房地产发展到新的阶段后,总体供求平衡,但住房结构仍十分不均。”上述权威人士表示,此次改革的目标是调整住房结构,使居民住有所居。
  对于“住有所居”的发展目标,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表示,一个理想的住房目标应该是实现住有所居,带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公平。
  2、调整针对不同对象分类保障
  据悉,此次房改的方向是:建立市场与保障相结合的住房体系,对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推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中等及以上收入家庭推出“市场配置、政策调节”的住房市场体系。
  “这次房改的重点或在住房保障。并不是1998年的房改政策有缺失,其实之前是很全面的一次房改,只不过在执行过程当中过分强调了市场化以及对经济增长拉动的作用,而忽略了保障。”上述权威人士表示,在房改进行10年后,监管层发现了这方面的缺失,因此从2007年开始关注住房保障。
  3、深化纠正重市场、轻保障模式
  1998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这是我国的第一次住房改革,实现了城镇职工从福利分房到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重大转变,房地产市场基本形成。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达9.5万亿元,是1998年的26倍多。其中,住房开发投资6.43万亿元,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67.7%。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为12亿平方米和7.6万亿元,分别是1998年的10倍和30倍。
  房地产市场也成为城镇住房供应的主渠道。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城镇新建商品住房竣工面积7.9亿平方米,是1998年的5.6倍,占城镇新建住房竣工面积的比重,从1998年的29.7%提高到近年的70%以上。
  三、什么情况能参加二次房改
  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与市场房租房价严重脱节。对于城镇大多数中低收入居民来说,住房货币化早就名不符实,住房保障只能依赖政府。而政府很难有足够财力对多数居民提供住房保障,随着时间推移和新职工增多,这一矛盾将更加突出。中国需要重新审视城镇居民住房体制,考虑启动‘二次房改’。“中国目前的城镇居民住房体制存在三大缺陷,迟早都必须深入进行改革。在确保改革方案思虑周全的前提下,二次房改越早进行越好。”专家刘慧勇说。首先,货币化补贴政策与市场房租房价严重脱节。切实可行的住房货币化,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是住房实物供给充分,
  2、是货币化住房补贴的数额能够跟上房价和房租的实际涨幅。在1998年决定实行货币化改革时,中国并不具备上述两个条件。
  其次,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供给缺乏制度保障。中国现行住房保障制度,目标和供给对象定位模糊,供给方式和程序存在制度性漏洞。
  从原则上说,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对象应当包括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进入城镇长期务工人员。在实施过程中,许多城市都面临无法准确界定住房保障对象的尴尬局面,政府很难有效地核实经济适用房购房者的实际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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