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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公众号免费看大片?法院判决:侵权赔偿!

发布日期:2020-04-30    作者:李建录律师

关注公众号后点击电影模块链接,就能免费在线观看《港囧》等十部大片。影片合法权利人发现后将该公众号运营公司及模块提供商一起诉至法院。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依法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点击链接跳转,《港囧》等十部电影随便看 
      “2019年,我们发现一个名为‘淘多宝优惠券’的微信公众号提供《港囧》、《捉妖记》、《寻龙诀》、《缝纫机乐队》、《大鱼海棠》、《反贪风暴2》、《西游伏妖篇》、《血狼犬》、《梦想合伙人》、《绝地逃亡》等十部电影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原告华视影视公司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后诉至法院。 
      经查,“淘多宝优惠券”公众号由被告好顺网络科技公司运营,使用手机微信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在界面下方点击“VIP电影”,随后生成的新界面上通过搜索栏搜索的方式,可查找并播放案涉作品。影片播放时显示网址系由www.b3yh.cn提供,该网址由被告蓝虎智能科技公司设立。 
      庭审中,被告好顺公司陈述,“VIP电影”系从被告蓝虎公司处购买的,一年331.8元。“蓝虎公司是经过登记专门出售公众号相关模块的公司,我们付费购买模块属于合理使用,不知道搜索链接中涉案影视作品侵害了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目前已经把电影模块做了下架处理,并且暂停使用服务。 
      “我们是一家个人创业的小公司,只是提供了一个技术让客户可以方便地搜索到相关电影。”被告蓝虎公司在庭审中辩称,相关电影播放源来源正版的电影网,均为观众可以免费观看的作品,原告并没有受到实际的损失。
公众号购买电影模块未尽审慎义务也侵权 
      法院认为,《著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本案中,原告华视公司已获得涉案10部电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在授权期限内取得了对涉案影片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以自己名义就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在未取得相关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被告蓝虎智能公司在www.b3yh.cn网站中传播了原告华视公司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涉案作品,并将相应模块进行销售赢利,使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作品,因此,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华视公司对涉案作品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案涉电影知名度较高,但通过被告好顺公司所运营微信公众号中设置的模块链接,公众可以轻易获取,在该种情况下,被告好顺公司应对相关电影是否取得了权利人的授权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承办人表示,其在购买相应模块时未能尽到审慎的授权许可注意义务,不能因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就认定具有合法来源,所以好顺公司应当就相应侵权行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但考虑到相应模块确系购买所得,主观恶意较小,所以在确定赔偿额时也应一并考虑。 
      此外,因被告蓝虎智能公司和被告好顺公司所实施的涉案侵权行为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并非共同侵权,应分别就相应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对于两公司应当赔偿的具体数额,本案中,当事人均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情况或者侵权获利情况,所以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影片的知名度及商业价值、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及影响范围、主观恶意程度、经营规模、原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具体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蓝虎智能公司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7万元,被告好顺公司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 
      【法官连线】一人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两被告公司均为个人创业小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被告好顺公司和蓝虎公司的股东均未能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所以两公司股东均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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