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股权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威龙股份(ST威龙,603779)股票索赔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02    作者:齐程军律师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威龙股份(ST威龙,603779)违规担保信息披露违规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

        威龙股份(ST威龙,603779)2019年10月22日公告,经公司核实,上市公司共存在7笔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被担保借款本金金额合计25,068万元,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本本金金额情况为:兴龙合作社1亿元,酿酒公司13,368万元,东益销售1,700万元。上述担保均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照内部制度要求履行规范的用印流程,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珍海违反《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公章管理制度》,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供的担保,系违规担保。在收到烟台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鲁06执保243、244、245号)前,公司对上述借款、 担保事项完全不知情。

        威龙股份(ST威龙,603779)2019年10月22日还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及其关联方威龙集团存在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担保金额合计32,19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上市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用印流程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违规担保涉及的借款本金金额合计25,068万元,其中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提供的违规担保涉及的借款本金金额15,068万元,为上市公司非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涉及的借款本金金额1亿元。

威龙股份(ST威龙,603779)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9年10月22日之前买入威龙股份(ST威龙,603779)股票,并且在2019年10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考虑发起索赔。(具体条件可能根据索赔进展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齐程军律师团队发布的公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王骏凯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