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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生物(000518)被正式处罚,投资者索赔启动

发布日期:2020-05-29    作者:齐程军律师

由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代理的四环生物(000518)投资者索赔案已经启动。 
        2020年5月26日,证监会发布对四环生物(000518)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四环生物、陆克平等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四环生物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陆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且其在2014年5月23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实际控制四环生物。四环生物在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无实际控制人”等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二、四环生物2014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三、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共同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5%及每增加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继续买卖四环生物股票。 
        四、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合计持股达30%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
证监会对四环生物(000518)等顶格行政处罚。

四环生物(000518)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在2014年5月23日到2019年1月8日之间买入四环生物(000518)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四环生物(000518)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提起此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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