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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城落户,房和地还能留下吗?

发布日期:2020-05-29    作者:张梅律师

 2月4日下午,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央一号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再次聚焦“三农”,包括提出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解决了农民进城落户时房和地如何处理的问题。
   一、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依法”、“自愿”、“有偿”是关键,对违背文件精神的无理要求,农民可以说“不”。
  因此,从今往后,进城农民可以保留房屋和土地,或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有偿转让给别人。
  二、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而是要使农民的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等产业的载体。
  在1月15日的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就强调,改革要严守底线,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突破,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因此,农村人可以到城里买房落户并留下农村的房和地,但是城里人是不能到农村买地建房。
  三、中央一号文件还为农民朋友带来这些福音
  1、整治身边的腐败问题
  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文件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文件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3、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的脱贫问题
  一号文件把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科学确定脱贫摘帽时间,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查处。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外,各部门一律不准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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