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投资者索赔
发布日期:2020-05-31 作者:齐程军律师
2020年4月29日,万达信息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沪证监公司字〔2020〕57号)。这其中透漏,证监会已对万达信息原控股东立案调查。
公告显示,2019年8月23日,万达信息披露2019年1月至3月,万达信息累计转出资金至原控股股东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合作方的账户共计7.435亿元。万达信息控股股东及其合作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5.805 亿元。
上海证监局已对万达信息、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原董事会秘书及原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上海证监局调查,万达信息原控股股东万豪投资及原实际控制人史一兵对上述资金占用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海证监局已依法对万豪投资和史一兵立案调查。
万达信息(300168)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在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8月23日之间买入万达信息股票,并且在2019年8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初步准备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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