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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0-06-01    作者:张梅律师

一、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少
        因拒不履行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合同履行不能情形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规定。 
        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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