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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相关问答

发布日期:2020-06-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何谓住宅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的《营业税暂行条例》:个人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该如何计算?

  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1、购入住房2年内售出的:税额=售价×税率(5%)

  2、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后售出的:税额=(售价-买入价)×税率(5%)

  3、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时售出的: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的起计时间应如何界定?

  答:以房产证登记、发证时间或完税证上填发时间为准,两者时间不同的以时间为先的做划分界线(番禺区大石镇的一手购房可看发展商代收契税时间,够两年免征营业税)。权属来源为继承、赠与取得房产证的将该证出售时不用征收营业税附加。房改房、解困房(因满5年才能上市)也不用交营业税附加。自建自用住宅用地面积住房属城镇>50平方米,郊区>60平方米部分不限年限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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