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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年多没发现孩子患脑瘫 医院被判赔近12万

发布日期:2020-06-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看了一年多没发现孩子患脑瘫 医院被判赔近12万

  在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一年多儿童保健,医院却没发现她患有“脑瘫”,错过有效治疗时机。欢欢父母遂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做出判决,欢欢脑瘫的损害后果与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过失诊治行为存在一定关系,判决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赔偿欢欢119733.09元。

  “如果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时发现我女儿患有‘脑瘫’,及早治疗,怎么会出现今天的后果?如果能换回我女儿的健康,这11万元赔偿我宁可不要。”昨天上午,在管城区法院,欢欢的母亲韩女士说。

  在韩女士把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告上法庭后,管城区法院委托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做了司法鉴定,鉴定认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对欢欢的保健检查时临床观察和检查记录简单,同时对病情的预后告知不全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患儿病情的及时发现和诊治,存在一定医疗过失。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认为该院“虽有一定的医疗过失,但过错责任轻微。”因此,该院应按司法鉴定结论中认定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认为韩女士要求赔偿71万元,诉讼请求过高。

  管城区法院认为,根据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和郑州新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所做的鉴定,欢欢脑瘫的损害后果与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过失诊治行为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该医院应承担18%的责任。

  对于欢欢要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 万元,管城区法院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细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行为与欢欢形成脑瘫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行为给欢欢终身带来巨大的精神及身体痛苦,无法享受正常人的生活,故欢欢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管城区法院判决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赔偿欢欢损失69733.0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共计119733.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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