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保险案例 >> 查看资料

买假保险单吃双重官司

发布日期:2020-06-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09年10月27日,年仅7岁的张某向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民事诉状,要求被告伍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和祁东支公司共同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41729.60元。法院庭审中发现,肇事司机的保险合同系伪造。

原来,被告匡某于2009年3月取得驾驶证。为过车瘾,从他人手中买来一辆1994年出厂的捷达牌小轿车。为省钱,伍某又花200元购买了一份假保单,算是买了“交强险”。

2009年4月15日中午,伍某驾驶该车沿G322线从县城去祁东县X镇,在行至洪桥镇农机站地段时,遇张某同其兄上学,张某在横过G322线时被伍某驾驶的轿车左侧反光镜挂倒在地,造成右下肢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后,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伍某应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为此,伍某为张某承担了医疗费等费用,双方就此息事宁人。

2009年9月,张某家人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建议张某作个伤残等级评定,张某家人接受律师的建议,结果经评定张某的伤势构成伤残十级。尔后,张某委托律师就其伤残一事准备打官司,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交警部门的档案材料中有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律师便认为该官司可打,遂以该保险单为依据将前述二保险公司和伍某为被告代张某起草了一份诉状。

二保险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觉得蹊跷,伍某并没有投保,张某怎么起诉保险公司呢为慎重起见,衡阳分公司请来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二公司打开电脑与交警部门的保单核对,发现该保单是假的,是套用他人的保单号伪造的。为此,祁东支公司表示要追究伍某和造假者的责任。伍某对张某的十级伤残持怀疑态度,也申请重新鉴定。

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范小华律师
江西南昌市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杨文煌律师
广东东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4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