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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撤销的适用情形

发布日期:2020-06-16    作者:王丽侠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的遗产继承、社会公益捐赠等行为都需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来完成,同时,赠与人是享有撤销权的。那么,赠予撤销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一、赠予撤销的适用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动产的物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和特殊动产(如机动车、船舶、飞机)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因为赠与合同具有实践合同的特点,物权转移后,赠与人即丧失任意撤销权;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具备上述条件的,赠与人方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行使该项权利的要件是,无论赠与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受赠人只要符合下列一种情形即可行使撤销权: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只要具备前述三项事由,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证明,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从这两种撤销权的条件可以看出,依法成立的法定撤销权,可以包含任意撤销权,而任意撤销权则不包含法定撤销权。 
        二、赠与合同中的注意事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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