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担保是否为民事诉讼范围
发布日期:2020-07-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案情:
2006年2月份,游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游某担任该公司出纳工作,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该公司还要求介绍人尧某出具担保书。由尧某担保游某在公司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包括游某因挪用公司资金的赔偿责任。后游某在担任该公司出纳期间,利用经手公司货款、运费的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略).50元并将挪用的资金全部挥霍一空。2007年6月份,游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该公司在追索游某未果的情况下起诉尧某承担保证责任赔偿公司所受的经济损失。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即使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畴,尧某为游某提供的担保也是无效的,因为该公司与游某之间为具有隶属性的劳动合同关系,该用人单位要求游某为劳动合同提供担保明显违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应驳回原告的起诉。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且该担保合同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尧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解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议定担保。”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只是对因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主合同发生的债进行担保,其所担保的主合同应该是民事法律关系。而本案被告所担保的为劳动合同,是一种对带有人身隶属性质的关系作出的担保,应受有关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因此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故本案该用人单位与尧某之间的担保合同应为无效担保。
相关法律问题
- 民事诉讼是否和劳动仲裁一样都具有时效性?期限为多长时间? 3个回答20
- 劳动纠纷问题(牵扯民事诉讼及经济纠纷) 2个回答0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和普通的民事起诉状是一样的,写明双方当事人信 11个回答0
- 债务问题,被告被判有期徒刑!民事诉讼,是否可在此期间提起诉讼 11个回答0
- 民事诉讼中民间借贷,被告不出庭缺席审理,是否意味着被告对原告提出 4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被追责后仍“套路贷”诈骗,如此嚣张,下场怎样
- 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
- 名为保理实为借贷,担保合同不成立,即使成立也无效,担保人无责
-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担保人依旧无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特殊案例
- 原告某中心与被告李某质押合同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上诉人北京某中心因与被上诉人李某质押合同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帮信罪最新司法解释
- 最高法最新司法政策:银行起诉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借款人可在该案中向实际用款人提出权
- 最高法六巡:担保纠纷疑难问题解答
- 退加盟费起诉的成功率多大?满足这几点可退回!
- 经催告当事人仍未交纳诉讼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 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最高院:未经配偶同意而对共同房产设定抵押时,能对抗配偶一方的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