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
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行政常识
>> 查看资料
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
发布日期:2020-07-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将来的行政诉讼判决得到执行,在诉讼过程中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者转移 的强制措施。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前,由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先行履行义务的制度。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虽然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相关,但这些行为 本身并不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判断,不影响行政诉讼实体问题的解决,因而不使用判决而使用裁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标题:
*
内容: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案外人提出异议,法院裁定中止财产保全的执行是什么意思!
4个回答
0
他们欠我钱,我起诉财产保全他的房子,现在法院经调解 执行 评估 拍
3个回答
0
终局裁定可以适应于合同或者债务纠纷吗?仲裁申请执行立案后,还未保
4个回答
5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复议的裁定的程序
3个回答
0
有诉前保全,法院裁定没有可执行财产?
5个回答
20
财产保全裁定书及协
执行财产保全
驳回财产保全裁定复
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后执行问题
诉讼财产保全执行时
法院裁定财产保全申
法院裁定财产保全申
诉讼中财产保全裁定
银行执行前财产保全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推荐律师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卓旭律所律师
天津南开区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相关文章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应及予执行完毕时止──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应及予执行完毕时止/刘宾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中应载明申请复议期限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怎么办?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于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怎么办
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
株洲海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蔡锷支行、湖南省德奕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复议案
关于在财产保全和执行工作中对危险标的物加强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相关法律知识
运用资信评价推动信用建设
信用调查暂行规则
委托信用调查的注意事项
全球企业资信调查报告
信用风险控制
资信记录有污点3成房贷被拒
资信不良随意“蒸发”
烟台规范计量诚信
优化钢铁业布局 融资有保有压
网络购物市场尚缺信用保障
最新文章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条件和处罚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种类及归责原则
商业贿赂行为要点
商业贿赂罪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民营企业改制的方案制作
公司改制的四大具体步骤
业改制过程中遗留遗漏债务如何承担
企业改制的方法
公司改制资产移交协议样本
律师在企业公司制改制中的主要法律事务
办理企业改制的步骤?
企业改制方案通常包含的内容?
企业改制的效力?
热点专题
更多
破产法
劳动合同法
刑法
担保法
妇女儿童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
保险法
票据法
行政法
税法
证券法
信托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拍卖法
工程纠纷
合伙纠纷
海商法
安全生产法
电子商务法
行政诉讼法
国际贸易法
治安处罚法
国家赔偿法
律师法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