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查看资料

同居从内部关系来讲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0-07-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就人身关系而言,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也没有法律认可的其他身份关系。就财产关系而言,非婚同居双方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对同居期间财产归属和使用进行约定。当发生财产纠纷时,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

  第一,对于同居关系中的财产纠纷,具体分割财产时,应招股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第二,解除以夫妻名义非婚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第三,解除以夫妻名义非婚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第四,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属于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