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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阴阳合同的风险,购房人小心阴沟里翻船

发布日期:2020-07-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案情:为了避税,买房签阴阳合同

安先生看中了一套170万的二手房,但由于这套房子的房主购房不满两年,按照规定需要缴纳房款差额的5.5%作为营业税,大概5万,除此之外还要缴纳契税、个税等约合人民币10万。买套二手房多交10万的税钱安先生有点舍不得,于是中介就想出了一个避税的办法,安先生、房主和中介公司三方私下签订了一份170万房屋成交价的阴合同,又签了一份70万房屋成交价的阳合同,其他100万作为装修款,做低房价的目的就是为了少缴税。

可是刚签了这份阴阳合同没两天,这套房子暴涨到190万,于是房主打算反悔,就以阴阳合同有避税风险为由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结果:买家认阳不认阴,法院判决阴阳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故意调低房屋总价款的行为目的偷逃税款,此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有关税收管理法律法规,应认定为无效,法院判房主胜诉。

律师讲法:

签阴阳合同在中介公司是普遍存在的,这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很多购房者一面说阴阳合同不好,以免却还是如此操作。对房产中介来说,只要能够促成交易怎么签合同都行。所以作者在此建议大家在二手房买卖中要尽量避免签阴阳合同,下面详细讲解一下签阴阳合同的风险:

1、阳合同往往没有法律效力

阳合同在房屋买卖关系中,由买卖双方签订的向有关部门备案的那份合同。虽然阳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丹阳合同是通过虚假降低或抬高房价的方式,欺骗登记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金或多贷款的目的。之一做法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和银行的利益,违反了法律法规因而是无效的,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

2、阴合同隐患重重

阴合同即买卖双方私下签订并实际履行的合同。这一合同反应了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并为双方所实际履行。对此合同存在着有效和无效的两种争议。一是阴合同未经登记是否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而是阴合同是否属于《合同法》中界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但普遍认为,这一合同虽然客观上存在“串通”的情况,但合同本身不存在“恶意串通”,目的仍在于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真实记载,也为双方实际履行。此时的合同已经成立并且生效,是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的契约,尽管它一开始就留下了制造麻烦的隐患。

3、买房签阴阳合同后患无穷,小心阴沟里翻船

虽然“阳合同”具有合同的效力,可以成为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但是这一做法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如果发现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因此,一定要避免签订“阴阳合同”。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就很难说清谁是谁非,吃了哑巴亏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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