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的房产做抵押,必须要两人同意吗?
发布日期:2020-07-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去年,我们夫妻两省吃俭用买了套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是男方,注明了共有人是女方。我因生意急需一笔资金周转,便打算用房子做抵押,和妻子商量后,妻子不同意,我想咨询一下,这房子抵押能夫妻其中一人去银行做抵押吗?谢谢!
律师解答:
您好,首先,您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是不能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门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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