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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能低于投标价吗

发布日期:2020-08-06    作者:张颖律师

投标价是指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章程的条件完成招标项方针打算(假使有的话)、动工、竣工和修补任何缺陷的投标报价。投标价需根据《招投标法》及招标文件中关于价格条款进行报价,必要时需要附投标价格明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有没有效,主要看内部承包的承包方是否具有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不具有资质的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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