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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独生女却无法继承房屋,房产证上竟然还有一个陌生人

发布日期:2020-09-11    作者:张海霞律师
北京的马女士最近遇上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2019年马女士父亲去世,父亲去世以后马女士一直没有办理继承手续,一天在整理父亲遗物的时候,发现了父亲的房产证。一翻开更是吓了一跳:房产证的产权人上面竟然多了一个陌生女人的名字。



“难道...父亲在外面有女朋友了?”

但是,马女士转念一想,觉得不太可能。马女士的父亲和母亲在1996年由于性格不和离婚,离婚后的父亲一直没有再婚。马女士一直和父亲居住在一起,父亲有新的恋情也没有必要对自己藏着掖着,马女士怎么没有见过她呢?也没有听说父亲认识的人当中有这个人。
随后,马女士从父亲生前同事那里了解到,这个人很有可能是杜撰的!据马女士所说,当时这个房子属于单位的房改房,如果没有配偶的话就不能享受这么大面积的房产。因此在购房过程中,马女士的父亲就在房产证上添加了一个杜撰的配偶,按照夫妻共同共有占比购得该房产。
由于房屋是房改房,马女士后来找到了当地房改办,开局了一个笔误证明,证明房产证上的配偶姓名属于笔误。马女士拿着证明来到了公证处,但是这张证明公证处并不认可!最后公证处让马女士到《北京日报》上登一个公告信息,到一个月后,如果没有这个人主张权利的话,就可以办理其他手续了。



一个月后,的确没有人主张权利。最终,公证处为马女士办理了继承手续,马女士也顺利的继承了父亲的遗产。
【律师意见】
一、马女士碰到的事情,实际上在法律上讲属于借名买房案件,所谓借名买房,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的权益。由于现在房屋价格飞速上涨,相关的诉讼也是也来越多,因此实际上借名买房的风险很大。

本案中,马女士父亲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是杜撰的,但是如果真有其人,应该怎么办呢?最重要的就是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

要想法院认定借名买房事实成立,律师认为借名人维权应当符合以下五个要件:
1、借名买房的合理解释。
2、借名人实际出资。
3、借名人实际占有房屋。
4、买房合同票证等重要购房手续的掌握。
5、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形成了借名合意。
二、法定继承应该如何办理呢?
法定继承是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继承顺序为第一继承人先继承,当第一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无第一继承人,才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房产操作流程:
1、所有具有第一继承人资格的人到所在地公证处做房屋继承公证,需要材料如下:
(1)所有到场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2)产权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3)房产证、原值发票、原始购房合同;
(4)公证费
2、继承人持家庭成员二代身份证、全家户口本、有效婚姻关系证明、继承公证、房产证、产权人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到该房产主管税务所办理免税手续,无需缴纳税费,然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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