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平县某热力有限公司执行案
发布日期:2020-10-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案情介绍:辽宁建平县某热力有限公司是建平县一家热力生产与供应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热力生产与供应、煤炭购销、保温工程施工。2019年,因某热力公司欠付毛某某煤款139万,法院依法判决某热力公司承担煤款给付责任。因热力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支付货款,2020年,毛某某向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研究认为,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不利于企业复工复产,对冬季供暖工作也会造成一定影响。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货款分期付清。法院依法准许并解除对被执行人某热力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典型意义: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部分中小民营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员工发不出工资、企业面临破产等问题。鉴于供暖季某热力公司的正常复工对民生有重要影响,如果直接冻结账户将不利于其复工复产。为此,人民法院依法促成双方当事人尽快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被执行人而言,调解后可以尽快解除查封、及时向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税款和社保、保障物资生产、确保复工复产回笼资金,保障地方供暖需要;对申请执行人而言,被执行人只有尽快复工复产才能保证其及时收到货款,实现双赢。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通过直播平台电商产品获取订单后销售个人信息违法构成数据犯罪
- 借款人构成非法集资罪时保证人的责任认定
- 如皋市金鼎置业有限公司、叶宏滨与吴良好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 天际国际集团公司(Skyline International Corp.)申请扣押“尼莉莎”轮(M/V NERISSA)案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10家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案
- 以网贷居间服务为名行非法集资、放贷、保理之实的借款合同无效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被刑事追诉后,借款人应当继续还本、付息吗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被刑事追诉后,出借人收取的利息应当退还吗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被刑事立案的,对“按合同还款”的三个灵魂拷问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被刑事立案的,依法还款、按合同还款,选哪个呢
- 银行、担保、保险公司联合欺诈,总还款额与本金之比高达160.82%
- 电商代运营服务最后沦落为合同诈骗罪的刑法评价案例简析
- 非法经营罪
- IGW公司运营的“火石计划”虚拟数字货币IGC投资项目不受法律保护
- 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