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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长期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女方起诉离婚快速离婚技巧

发布日期:2020-10-27    作者:庄荣华律师

  在我们国家,大家都清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就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女方想要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那么女方就需要选择起诉离婚,程序应该怎么走呢?
  一、女方起诉离婚程序应当怎么走?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二、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 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 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 ×0.5% 10010元。
  三、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夫妻共同房产归子女所有
【鼓楼区离婚案】


案情介绍:
委托人因丈夫长期忠于打麻将、无所事事,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委托南京离婚律师庄**全程代理,要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审理结果:
1、男女双方离婚;
2、男女双方一致同意房屋归儿子所有;
3、各人处的财产归各人所有,各人所借的债务由各人负责偿还。

律师点评:
本次离婚纠纷涉及夫妻双方的唯一共同房产,男方从不同意离婚到同意离婚,从主张夫妻房产一人一半,到同意将全部份额归儿子所有,都是律师在诉讼期间全面协调的重要突破。
孩子面临成年,对于有过错一方,不希望在离婚之后与子女关系过于恶化,诉讼利益的转化,维护离婚后的父子关系,是律师谈判争取调解的核心基础。
最终南京离婚律师介入后,当事人顺利离婚,房产分割满意。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 京 市 鼓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1)鼓民调初字第号

原告王某,女,1964年生,汉族,住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庄**。
被告季某,男,1964年生,汉族,住本市鼓楼区。
原告王某与被告季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查明,原、被告双方于1990年自由相识恋爱,1991年6月登记结婚,1993年6月生一子。双方婚前关系尚可,婚后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原告诉至本院要求离婚。审理中,被告同意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王某与季某离婚。
二、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本市虎踞路房屋归儿子所有。
三、各人处的财产归各人所有,各人所借的债务由各人负责偿还。
本案诉讼费2430元减半收取121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 冯亚晨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见习书记员 鲁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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