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女友,男子隐瞒婚姻 一年内花费80万元,妻子起诉要求追回
发布日期:2021-05-08 作者:池万浩律师
赵男是有妇之夫,2019年在网络上认识张女,在现实中见面后,赵男对张女非常满意,于是隐瞒已经结婚的事实,自称未婚。为博芳心,赵男出手阔绰,一年内为张女花费80万元。
2020年,赵男的配偶小月(登记的合法妻子)发现了赵男的不忠,并知道了赵男不断给张女送礼物达到80万元的事实,于是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
合法妻子小月起诉认为,赵男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有的财产无偿赠与张女,损害其利益,且该赠与是基于婚外情的基础之上,有违公序良俗,要求张女还钱。
张女出示证据,可以证明赵男曾经自称未婚,她是被欺骗的,一直不知道赵男有合法妻子,也是受害者。
法官认为:赠与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最终,法院综合购物价款、转账金额、被告物品回赠及转账抵扣情况、被告实际受益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判决如下:确认赵天赠与张梦各类物品、款项的行为无效,张梦返还一条铂金项链、一条黄金手链、一只黄金手镯及返还转账款20万元,并补偿购物折价款15万元。
从目前的判例来看,此类案件,法院普遍以“公序良俗”来认定赠与行为的效力,但这就会延伸出另外一个社会现象:男方出轨后,又与小三分手,然后与合法配偶联手起诉“小三”,结果小三被“白嫖”数年!而男方不需承担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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