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贷款14余亿元的某集团高管做短期实刑辩护成功
发布日期:2021-05-16 作者:刘泽华律师
2014年-2018年间,河南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伪造会计资料的方式从银行贷款累计14.2亿元,后因该集团董事长涉嫌职务犯罪被查,该集团不能清偿到期贷款的事实也暴露出来,被银行控告至公安机关,该集团总会计师、财务经理、融资经理等多人被侦查机关采取措施。开始,侦查机关以自然人犯罪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刘泽华律师作为主办律师接受委托总会计师近亲属委托,为该总会计师辩护。经过仔细阅卷,辩护律师认为该案应为单位犯罪,于是按照单位犯罪提出辩护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在一审中,辩护人为该总会计师作了罪轻辩护,被法院采纳,最终,该总会计师被判刑二年零三个月。宣判后不久,就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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