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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发布日期:2021-08-17    作者:丁自勇律师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原创:丁自勇,时间:2021-08-17,律师事务所 在办案的实践过程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的人事对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存在疑虑或者了解劳动合同法不够透彻,尤其是对于那种不服从管理、脾气暴躁的员工束手无策,甚至是害怕动用开除、解雇的方法来处理劳资问题。

为了帮助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人员更好的处理劳资问题,本文将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作简单的剖析,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有助于用人单位顺畅的处理劳资问题。 劳动合同法不仅仅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同时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尤其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者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权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何对本法条正确理解和运用,就需要从立法的本意出发,才不至于弄巧成拙,错误的处理劳资问题,引发法律责任。 一、如何理解“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正确适用此项条件首先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求用人单位所规定的试用期期间符合法律规定。有关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只能在此范围内约定试用期,不得与此法律规定相违背,否则,就属于违法。(2)是否在试用期间?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3)对于是否合格的认定。这条往往是大多数用人单位容易忽略的,也是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用人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4)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这一条同样是用人单位容易忽略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那么,用人单位如何正确的收集证据呢?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通俗的讲,就是对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必须在试用时有明确的要求,最好是书面的岗位要求条件,而且要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留下记录,并按照要求作出评价,不能在试用期满的时候,一句话说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明明白白,一条一条的记录下来,让员工心服口服。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适用这一项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关于规章制度,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张贴在公司的公共区域;入职须知里列明,让员工签字确认;员工手册里列明,让员工签字确认已经了解和阅读。 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如何认定?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产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带来损害。 第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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