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劳动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拖欠员工工资

发布日期:2021-10-19    作者:张梅律师

拖欠员工工资
在深圳劳动案中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常常会因为某些原因拖欠员工的工资,比如说公司经营出现了一些困境,公司的资金难以周转,发不出工资;或者企业有能力发工资而故意拖欠。前者还能理解一下,后者就很不应该了,毕竟对于劳动者而言,工资基本就是其收入的全乎来源,对于劳动者生活的影响可想而知。因为后者的影响是比较恶劣的,对于那些有能力发放工资而故意拖欠的行为,还规定了一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该罪名专门针对故意拖欠薪资的行为,对违反该罪的企业负责人最高能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以说是很严重的处罚了。
那么,在深圳劳动案中究竟多久不发工资才算是法律上的拖欠工资呢?一般的劳动关系员工的工资都是按月发放,所以如果当月应发工资而没发,就算是违法拖欠劳动者工资了,即一般认为该周期为30天。但现实中我们往往会发现,在深圳劳动案中一些最后不得不走法律程序的劳动者,被拖欠工资通常已经很久了,一般不会在企业一个月没有发放工资就直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而企业也一般会给出迟发工资的理由或者做出相应承诺。一方面是劳动者并不理解具体多久才算是拖欠工资,总觉得至少要个一年半载才算是拖欠吧,所以员工在刚开始几个月可能会一直跟企业协商,企业也一直在做保证,就这样一直拖着,或者只发基本生活费,拖到企业最后真经营不下去了,员工才真开始急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张晓晗律师
辽宁沈阳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段占朝律师
上海黄浦区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