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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

发布日期:2021-10-20    作者:张梅律师

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
 劳动纠纷案例,刘某在内退之后到了一家物流甲公司做仓库管理员,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其每月的工资为18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可是平时经常加班可是却没有给付相应的加班费。今年5月,该深圳劳动案中甲公司解雇了刘某。刘某在离职时向公司提出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工资差额、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等。甲公司告诉刘某,他是特殊劳动者,这些待遇都无法享受,他只能到原单位去主张。于是刘某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并补足工资差额。
仲裁委员会根据情况依法支持了该深圳劳动案中刘某的一个仲裁请求。该案中虽然在招用刘某的时候,刘某是属于其他单位的内退人员,不过既然甲公司招用了他,那么在法律上仍然应按照劳动关系进行处理。该深圳劳动案中因此刘某的工资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应该享有加班费,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被解雇时也可以依法享受经济补偿。
在该深圳劳动案中,需注意的是“内部退养”与“提前退休”的性质是不同的,待遇也不一样。“内部退养”人员仍是在职职工,所以身份上还是“单位人”,根据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有关协议领取生活费,而且用人单位和个人还需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前退休”是指国家相关部门根据规定允许提前退休,批准正式退休的人员,可按国家规定标准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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