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浅谈减损规则在侵权案件中的适用

发布日期:2021-11-09    作者:魏瑞娟律师

一、减损规则的含义
减损规则在《民法典》第519条,内容为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可简单理解为受害方应对违约行为扩大的损失部分负责。该减损规则主要的法理依据为诚实信用原则,受害人负有法定减少损失扩大的义务。
因减损规则主要体现在民法典合同部分,那么在侵权案件中减损规则如何适用,具体适用的情况是什么?

二、侵权案件中责任分配规则如果在侵权案件中讨论减损规则,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侵权案件中如何进行责任划分,如何区分两者之间的差别和适用 。
根据《民法典》第七篇侵权责任,我们可以知道侵权案件的规则主要有两种一种为过错责任,一种为无过错责任。而减损责任主要指损害发生后扩大责任,其与归责原则并不冲突。在《民法典》1173条中提到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该条文并没有像《民法典》519条一样规定受害方负有法定防止义务,且受害人的责任为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而非免除责任。
在侵权责任部分没有明确规定减损规则适用问题的前提下,该规则在实务中如何运用?

三、减损规则在侵权案件中的适用条件
减损规则的适用首先要有损害结果发生,其次才会出现受害人的减损责任,因此,在侵权案件中如果适用减损规则需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设立。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