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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C女士成功退回广州某使用权公寓定金45000元

发布日期:2022-05-26    作者:陈旺律师

C女士来到广州有一段时间了,出于种种原因,C女士不想再租房住了,而是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抱着这样的目的,2021年12月16日,C女士在中介的带领下前往广州某楼盘看房。看房过程中,销售人员与中介不断以精装现楼、可明火、带阳台、地段好、升值空间大等相关楼盘利好消息游说C女士认购该楼盘物业,销售人员还一再向C女士承诺,该物业自住投资均可。C女士急切的想要在这个城市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销售承诺的精装现房可居住,一下子击中了C女士的心,C女士当即交了5万元定金,认购了该楼盘的一套物业,并在销售事先准备好的文件上的指定位置署名。签完字还不等C女士查看或留底,销售人员就收走了全部文件。
回家后,C女士交了钱,手上却没有任何凭证,心里觉得不踏实,于是找到销售人员索要其签署的文件。销售人员以公司还未盖章一再推脱,在C女士的再三要求下,销售人员才发过来一张认租协议。C女士当场愣住了:自己明明是买房,应该是认购书才对,怎么变成了认租了?经过与销售人员的对质,C女士才弄清楚,原来该物业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并不是住宅商品房,而是只有使用权的长租公寓。通过进一步的了解,C女士还发现该物业是商办性质的,根本不能用以居住。C女士大呼上当了,要求退房退定金,但开发商绝不退回定金。为了拿回定金,C女士找到了我们团队,并委托我们帮她挽回损失。
接到委托后,我们立即派出专业人员去考察取证,组织专案小组,研讨方案。经过几轮商谈,开发商原本强硬的态度有所缓解,最终答应退还45000元款项,C女士不想再拖延时间,只想与开发商撇清关系,尽早拿回损失,于是答应了开发商要求,随即办理了退款手续,后如期收到了退款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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